5月25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和印度尼西亚总统普拉博沃的共同见证下,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与印度尼西亚银行行长佩里·瓦吉约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关于建立促进双边交易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
本次谅解备忘录是对双方于2020年9月30日签署的《关于建立促进经常账户交易和直接投资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的拓展和升级。《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本币结算合作框架(LCS合作框架)是部分东盟国家央行倡导的双边贸易本币结算机制。
“近些年来,随着印尼等部分东盟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区域内经济贸易往来不断密切,他们希望在贸易结算方面增加本币使用,降低汇率风险和企业汇兑成本,同时尽量避免本币头寸在境外累积,从而可能影响国内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业内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上述考虑下,2016年至2019年,印度尼西亚央行、泰国央行、马来西亚央行和菲律宾央行之间签署了能够实现跨境贸易本币闭环结算的合作框架(LCS合作框架),印度尼西亚央行和泰国央行还分别与日本央行签署了LCS合作框架。
就中印尼而言,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央行于2020年9月签署了LCS合作框架备忘录,支持两国企业在经常账户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开展本币结算。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央行正式启动LCS合作框架。
具体来看,LCS合作机制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指定银行互开账户。两国央行分别指定双方若干家商业银行作为特许交叉货币做市商(Appointed Cross Currency Dealer,以下简称“ACCD”),两国ACCD银行间互开对方货币账户,企业在本国ACCD银行开立对方货币子账户,以开展本币支付结算。二是实现直接交易。在中印尼LCS合作框架启动之际,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也在区域市场同步推出人民币/印尼卢比直接交易。特别是双方ACCD银行(包括印尼本地ACCD银行)均可在人民币/印尼卢比区域市场做市报价,形成双边流动性均较丰富的兑换市场,实现人民币/印尼卢比点差较窄,人民币/印尼卢比直接兑换与通过美元为中介兑换相比更具竞争力。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中印尼LCS合作框架启动以来运行良好,市场交易较为活跃。2024年,LCS项下中印尼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162亿元,同比增长24%;LCS项下人民币与印尼卢比交易量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截至2024年末,LCS项下人民币与印尼卢比交易量累计突破100亿元人民币。
本次中印尼签署LCT合作框架是对前期签署的LCS合作框架的拓展和升级。据央行官网信息,升级后,可将本币结算和直接兑换可支持的领域从经常账户和直接投资扩展到资本和金融账户项下的全部交易,进一步深化双方贸易和经济金融合作。据了解,印度尼西亚央行已与泰国央行、马来西亚央行升级了LCT合作框架,并与韩国央行新签署了LCT合作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