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三农”金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防范涉农金融风险方面,《通知》特别提到,要“防止并纠正对涉农优质客户过度授信、‘内卷式’竞争等现象”。
去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在《2024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相关专栏中也提到,当前银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银行“内卷”严重。
银行信贷“内卷”说到底是供需失衡问题。而涉农信贷领域“内卷式”竞争的形成原因又有一定的特殊性。
2019年,监管部门要求设立普惠金融部的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将普惠型涉农金融服务、扶贫金融服务纳入事业部制统一管理,在人员配备、经济资本配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费用安排和考核激励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当时,县域金融服务还主要发生在银行网点和服务点内,农村金融市场竞争还不充分;在不少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开展超过10年。有了上述基础,银行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业务标准化,以低利率、依托线上渠道争夺涉农客户。此外,涉农信贷额度相对偏低、投向分散,从行业或是主体角度都不容易形成集中性风险,部分银行甚至直接采取“跟踪战术”,以客户的存量授信额度和更低利率给予新的授信。一位县域银行从业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服务可以被“标准化”的客户还是采取“跟踪战术”,实质上都是聚焦存量市场的竞争,一方面,这在较大程度上忽视了总量风险管控原则,另一方面,降低利率带来的盈利减弱也会影响银行业务创新和市场拓面能力,进一步造成过度授信和“内卷式”竞争。
部分农业产业发展方式、面临问题与过度授信之间也存在相互影响关系。近年来部分农产品需求减弱,利润减少。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农业经营主体仍选择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取得更高的市场占有率。这种情况下,银行信贷跟进支持就可能造成涉农主体负债率偏高、库存增加、资金周转变慢。而负债率较高的经营主体往往会主动寻求财务成本降低,这可能进一步形成贷款价格上“内卷”的推力。
在市场主体面临发展困境时,给予及时、充分、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过,这是以有效需求、适度竞争和银行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为前提的。不顾经营主体真实需求和银行自身风控能力的“过度授信”,只会让信贷资源集中于优质客群身上,而真正需要被扶持的更多经营主体却难以获得持续金融支持。
从涉农信贷领域“内卷式”竞争的形成过程不难发现,涉农信贷业务拓面需要地方法人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发挥关键作用。尽管目前大行已完成县域地区网点分布和人员配置优化,但相较深耕当地的农村金融机构,大行可能在客户贷款需求和经营状况感知上存在相对滞后和不到位的问题,因而很难根据客户需求和状况变化调整服务供给,以及开展对新客户的有效支持。因此,要破解涉农信贷“内卷式”竞争问题,不同类型银行机构需根据自身组织架构、服务优势等找准市场定位,让自身和同业机构都能保持合理盈利空间和业务再创新的能力,再有针对性地推进服务能力提升。在此过程中,各类银行机构需要对市场供需情况进行定期研判,及时发掘自身的相对优势和新的市场空间。此外,基于目前竞争状况,监管部门也需要及时调整指标考核类目和方式,特别是对于农户贷款等已出现集中竞争、过度授信的零售业务领域进行优化结构的引导,帮助不同机构找准市场定位,开拓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