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网约车,停运损失也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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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水马龙的都市道路上,网约车占比不容小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网约车无责的情况下,其停运损失赔不赔?近期,多家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为这个越来越普遍的问题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2024年1月5日,网约车司机严某在正常营运时遭遇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严重。交警判定私家车司机林某负全责,严某无责。严某的车辆因维修停运4天,他依据每日400元的标准,要求林某赔偿1600元停运损失。诉求遭林某拒绝后,严某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将车辆所有人陈某及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

田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明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属于财产损失范畴,当事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法院应予支持。严某的车辆是从事旅客运输的经营性网约车,他要求赔付停运损失费合理合法。法院参照《202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交通运输行业年收入,核定严某3天实际停运期的损失为873.09元,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再看一起判例。2023年6月,李女士驾驶的小型轿车与网约车主李先生的小型轿车相撞,致使李先生的网约车停运维修9天。李先生要求李女士赔付停运损失,被拒后诉至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的网约车是合法营运车辆,因事故导致的停运损失属于合理损失,应予支持,最终酌定赔付营运损失2700元。

在这两起案件中,网约车停运损失都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据河北省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停运损失作为财产损失的一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至于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否赔付,需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若保险公司已就停运损失免赔条款向投保人作出提示和明确说明,保险公司可在商业险范围内免责,此时停运损失由实际侵权人承担。

此外,在网约车交通事故中,除了停运损失,误工费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据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停运损失和误工费有本质区别。误工费是指司机因交通事故受伤无法工作而造成的损失,停运损失则是车辆因修车停工产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误工费在交强险和三者险中都可以赔付。

上述案件相关法院法官建议网约车司机,若想在交通事故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合理的停运损失赔偿,需依法运营、安全驾驶,并留存好日常营运收入的相关记录。一旦发生类似纠纷,这些记录可作为确定停运损失金额的有力证据。同时,无论是网约车司机还是私家车司机,都应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