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科技板”规模迈向4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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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7日债券市场“科技板”上线以来,市场反响热烈,各方参与热情高涨。《金融时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6月6日,包含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在内,全市场累计已有超过190只科技创新债券完成发行,发行规模约3745亿元。其中,银行间市场发行金额达2958亿元,交易所市场发行金额约787亿元。

此外,有11只科技创新债券发布公告后实际未发行,原计划发行规模86亿元;还有32只科技创新债券正在发行或已公告拟发行,均将于6月12日前完成发行,拟发行规模475.5亿元。

债市“科技板”规模会进一步扩容是业内共识。同时,各方期待包括民营科技型企业在内的更多中小发行主体进入市场,进一步扩大债市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覆盖面。

“要推动科技型企业和科创类基金发行中长期债券,需要在债券品种、条款设计以及风险分担机制上进行创新和优化,平衡好发行成本、信用风险与投资收益之间的关系,吸引长期资金参与。”东方金诚在研报中建议。

债券市场“科技板”规模迈向4000亿元

创新:不只是发行主体和产品类型

为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在政策引导下,债市“科技板”应运而生。

“债市‘科技板’具有鲜明特征。发行主体多元化,涵盖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构建起完整的科技创新融资链条。债券品种丰富多样,除常规债券类型外,还创新推出知识产权质押债券、科创主题绿色债券等特色品种,契合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有分析人士表示。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谭畅认为,类似“科创+绿色”“科创+乡村振兴”“科创+数字化转型”等创新型、组合型科创主题产品会加快推出,以更好满足科技型企业多元化发展需求。

创新不只体现在丰富发行主体和产品类型上,对参与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诸多企业和中介机构而言,便利性与低成本是最大感受。“除了优化发行管理流程和信息披露要求外,还要通过引入多元化增信措施,创新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有效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门槛。”参与发行的一家主承销机构相关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据悉,目前,应流机电、山东宏桥等科技型企业通过“第二支箭”获得增信支持,浙商银行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助力西科控股完成发行。在风险分担工具的增信支持下,东方富海、毅达资本等股权投资机构的科创债券也即将落地。

“我们在发债过程中,得到了中债信用增进公司等多方的大力支持,发债期限与基金期限匹配度较高而且成本较低,有效破解了创投机构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偏高等结构性难题。”东方富海创始人、董事长陈玮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根据政策安排,发行人还可灵活设置发行期限和债券条款,如含权结构、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安排,包括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可转换为股权、附认股权、票面利率与科创企业成长或募投项目收益挂钩等,提升债券吸引力与投资价值。

“债市‘科技板’鼓励发行中长期债券,与科技研发的长周期相匹配,有助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同时支持募集资金用于并购重组、产业链上下游整合,进一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的落地。”中债资信企业与机构部负责人孙静媛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特点:利率与期限组合更适配科技属性

根据已发行和待发行的220余只科技创新债券情况统计,自5月7日以来,科技创新债券平均票面利率为1.95%,平均发行期限为3.3年。

“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期限呈现长期化导向,3年以上发行规模占比近80%,10年以上规模超过百亿元,期限结构深度适配科创产业周期。”孙静媛说。

在中诚信国际企业评级部资深分析师盛蕾看来,目前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整体资质较高,且贴标科创属性,平均融资成本低于同期限、同类型债券,具有一定成本优势,也有利于引导科创领域整体资金成本下行。

有市场人士表示,利率与期限组合,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投资者收益预期与发行人融资成本,反映出市场对科创债风险与收益的综合考量,也体现了债市“科技板”在融资定价上的市场化探索。

从参与主体来看,此前科创类债券发行人集中于高信用等级央国企,存在对民营科技型企业覆盖度不足、融资期限偏短等问题。而随着“科技板”推出,民企参与发行积极性有所提高。据中债资信统计,截至6月5日,科技型企业累计发行规模1306亿元,包括24家民营企业和多家地方国企及央企,民企数量占比达30%。

“科大讯飞、TCL科技等抢抓‘科技板’窗口,在新规颁布后一周之内以较低的票面利率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对于民营科技型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起到了一定的提振作用。”盛蕾表示。

从行业来看,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发行金额约2320亿元,占已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六成。“这些金融机构通过贷款、债券、股票、基金等多种途径,将一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民营科技型企业,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凸显金融体系向早期科创领域的资源倾斜。”分析人士表示。

此外,石化、电力、投控等传统行业发行占比也相对较高,前沿新兴领域参与度也有所加大。细分来看,发行主体覆盖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医疗设备制造等新兴领域,同时,股权投资机构也踊跃发行,为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空天科技等前沿科创领域企业提供股性资金支持。

期待:迎来更多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人

受益于债市“科技板”的不只有发行人,投资者也有了参与科技创新的新通道。央行及证监会明确,各类金融机构、资管机构和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可投资科技创新债券。

过去一个月内,大量机构投资者积极认购科技创新债券。Wind统计数据显示,60余只科技创新债券全场认购倍数超过3倍。金融机构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尤其得到认可,其中,东方证券、国泰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等券商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全场认购倍数超过7倍。

“目前来看,交易端以鼓励支持和引导为主。”在谭畅看来,金融管理部门在鼓励科技创新债券做市的同时,也积极引导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入市,如鼓励创设科技创新债券指数以及与相关指数挂钩的产品等。此外,还在增信端和中介机构减费让利以及提升信用评级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这些都为债市“科技板”未来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制度支持。

在平稳起步后,业内对债市“科技板”更好发展充满期待。发行人、投资人、中介机构等普遍希望,能看到越来越多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人。

在盛蕾看来,目前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仍存在主体结构待改善、资金投放期限错配、长期资金参与不足、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偏低等问题。

“当前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除金融机构外,主要以AAA及AA+的央国企为主,民营科技型企业参与程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同时,从投资者角度来看,目前仍以非法人产品和商业银行为主,整体风险偏好偏低,长期资金参与度不足,且科技创新债券二级市场活跃度较低,担保增信机制应用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盛蕾说,不过,新政策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了相应鼓励措施,相信科技创新债券投资者多元化程度将逐步提高,交易流动性也有望增强。

“吸引民营科技型企业参与发行与引导投资者结构多元化是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有业内人士建议,这需要持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优化债券期限结构,在为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配置标的的同时,更精准地识别民营科技型企业的成长价值,提升市场流动性与定价效率,保障债市“科技板”健康稳定发展,为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