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我们需要缴纳140万元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现在,每年仅需交1.4万元的保费就可以解决问题。既降低了资金占用成本,又提升了整体服务能力。”山东长城国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说。近期,该旅行社在中国人寿财险山东省分公司投保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以替代现金保证金及银行保函。
今年,像山东长城国际旅行社这样用保险替代保证金的旅行社,在山东已经有1735家。
《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应当自取得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为了有效降低旅行社经营成本,盘活企业现金流,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启动了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及银行保函的保证金改革试点工作。
据介绍,旅游质保金保证保险起到了“一箭三雕”的效果,不仅保障了游客合法权益,转嫁了旅行社经营风险,而且有效降低了旅行社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的占用。
从旅行社角度看,旅行社投保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后,当旅行社出现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损失,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且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等造成旅游者或相关单位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负责垫付旅游者紧急救助等费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保费仅是原来缴纳保证金的1%,极大释放了旅行社资金占用压力,且以商业保证保险的形式为旅游企业提供了增信服务,还以独立第三方介入的方式缓冲了旅游企业与旅游者的利益矛盾。
“服务质量保证保险试点是保障旅游者权益、规范旅行社运作、提升旅行社信誉度和竞争力、减轻旅行社经营压力的有益探索。”作为该试点授权服务机构,中国人寿财险山东省济宁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姜修有告诉记者,试点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企业自愿”原则。所有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的旅行社,都可以利用保证保险替代缴纳服务质量保证金。
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统筹组织推动下,中国人寿财险山东省济宁市中心支公司与山东各级文化旅游部门、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山东分公司、各共保体保险公司紧密配合,切实做好宣传咨询、流程完善、投保理赔、纠纷调解、风险减量等服务工作,确保质量效率提升、服务规范有序。据了解,该公司研发的承保系统端口对接线上“文旅保”平台,旅行社足不出户即可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据统计,目前,已有1700多家旅行社主动投保该保险,化解自身经济风险责任3.44亿元。
“选择到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还是参加保证保险,由旅行社自主选择。”不过,据相关专业人士预测,山东省共有旅行社2500家左右,随着保险置换保证金这一“叫好又叫座”创新性改革举措的推进,将很快实现山东省旅行社的全覆盖,对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发挥更大作用。
“发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对于推动旅游消费市场强劲复苏、保障旅游市场主体稳健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业内专家表示,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幸福产业,对于扩大国内需求和对外开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意义重大。旅行社作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市场纽带,是连接旅游供给和需求的重要主体,对积极培育文旅产业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