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保障升级还面临哪些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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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时节,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港中坪村,青青的禾苗随风舒展。“现在水稻保险的保费是一亩8.8元,如果多交个十几元,能把价格和收入也保上,我愿意!”90后种粮大户陈帅宇对来调研采访的《金融时报》记者说。陈帅宇这番朴实的话语,道出了新时代下许多规模经营主体对更高风险保障的迫切需求。

从“保物化成本”到“保完全成本”,我国水稻保险体系已然完成第一次跨越。如今,随着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保收入”“保价格”成为规模经营主体更为强烈的诉求。这不仅关乎农民收益,也是农业保险制度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转变。

种粮大户呼吁“保收入”“保价格”

陈帅宇的合作社拥有3000多亩稻田,十年规模化种植经历中,他深刻体会到农业的高风险性。这期间,他经历了两次重大自然灾害——2020年的“寒露风”让他亏损近100万元,2022年干旱造成的损失更为惨重。

“十年不出问题,但只要一年遇上大灾,就可能十年白干。”陈帅宇坦言,“现在不是省保费的问题,而是如何让种粮更稳当。”

当前,我国已全面推广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将保额提升至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生产总成本,旨在确保农户在灾害发生后能够“保本”。以湖南省为例,自2024年早稻起,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已从产粮大县扩大到全省,规模种植户的保额由原来的每亩500元提高到每亩1100元,中小种植农户由原来的每亩360元提高到每亩900元,费率为4%,其中各级财政承担80%,农户需承担20%。这无疑是国家在农业风险保障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体现了对粮食生产的坚定支持。

然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尤其是像陈帅宇这样种粮大户,仅支持“保本”可能还不够。

“我们承担风险的能力很弱,一场大灾就可能血本无归。”陈帅宇形象地比喻道,“就像车险,交强险只能保基本,但商业险能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种粮也一样,我们希望多花点钱,买一份更安心的保险。”这种诉求反映了现代农业发展对风险保障的新需求。

政策引领下的保险保障升级

自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以来,国家层面持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多次发文,明确将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作为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重点支持对象。主粮收入保险的核心理念是保障种植收入,其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因价格下跌或减产导致的收入损失。为防范道德风险,政策规定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原则上不得高于相应品种产值的80%。这种设计既提供了基本保障,又避免了过度保护可能带来的效率损失。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为满足种粮大户更高层次的风险保障需求,部分省市已开始探索试点“收入保险”或“价格保险”。

例如,除了推广完全成本保险外,安徽省自2023年起在泗县、广德、霍邱、含山4个县区试点推出水稻小麦种植收益保险,规模经营主体投保种植收益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等发生损失超过20%,或市场价格下跌超过10%导致实际收益减少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在该模式下,保费由规模经营主体和试点资金共同承担,水稻在完全成本险的基础上每亩叠加300元至500元保障,小麦在完全成本险的基础上叠加每亩200元至300元保障,有效稳定了农户种水稻的收益。

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试点后,种粮大户的反响比较好。2024年又扩大试点范围,向规模以上种粮大户铺开。未来还将结合品牌粮食、科技粮田等实施,以鼓励更多的种粮大户多种粮、种好粮。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收入保险可以更为有效地化解粮食生产面临的双重风险,一方面弥补水稻或小麦种植户亩产量不足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对冲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收益风险。通过因地制宜开发商业性水稻和小麦收入保险,当水稻和小麦收获期的实际收入低于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对农户进行赔付,从机制上消除种植户扩大生产的后顾之忧。

迈向“保收入”“保价格”仍面临不小挑战

尽管“保价格”“保收入”模式受到农户欢迎,且在部分地区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专家指出其大规模推广仍面临多重制约因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农户对收入和价格保障的诉求可以理解,但需要认识到农产品价格风险具有典型的系统性特征。当价格波动时,往往呈现全国性甚至全球性的同涨同跌特征,这使得保险公司很难通过大数法则来分散风险。”他强调,在当前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托底保障下,农户不会面临重大价格损失。因此水稻价格保险的商业价值空间较为有限。

“水稻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不仅考虑产量损失,还涵盖价格波动风险,能够更全面地保障种粮大户的生产风险,在很多地方有过试点,也是今后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但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的发展,还是要依赖于财政支持力度,在当前的情况下难以有大的突破。

“必须警惕过度保障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一位农业保险资深从业者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农业保险的本质是为农民提供风险托底,而非让农民通过保险获利。如果保障水平过高或赔付条件过于宽松,可能导致部分农户产生道德风险,即在生产种植过程中降低管理积极性,甚至虚报损失以获取赔付。这不仅会增加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也可能扭曲农业生产的市场信号,影响粮食生产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在实际操作层面,责任认定始终是难点所在。上述农业保险资深从业者表示,由于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以小农户为主,种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当出现产量损失时,难以准确区分是自然灾害所致,还是农户管理不善、病虫害防治不力等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因素造成。这种状况容易引发理赔纠纷,影响保险的公信力和实施效果。对于收入保险而言,这种复杂性将进一步加剧,使得赔付的依据更加多元和复杂。

“推进收入保险、价格保险仍需审慎施策,其本质还是为农民托底。”业内人士建议,可通过以下措施优化粮食保险:一方面,应加强农户技术培训,提升种植管理水平,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失;另一方面,应完善监督机制,利用遥感、大数据等技术精准定损,防范道德风险;此外,还应推动产品创新,建立差异化保费机制,允许种粮大户自主选择更高的保险保障,实现“多投多保”。